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國民小學

校園網站

公告: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發布單位 : 特教組
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申請對象: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