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新國小體溫量測紀錄表發燒請假標準更新為額溫超過37.5度,請立即向學校請假及就醫.

發布單位 : 教師
1.依1090224(一)1810主任廣播辦理.
2.1090224發下局長一封信背面的體溫量測紀錄表貼於聯絡簿,該張使用月份改為2-3月,不足欄位請紀錄於空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