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主管之「精神衛生法」業經總統以111年12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105921號令公布修正

發布單位 : 教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1318號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月9日新北府衛心字第111254454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34號(網址:https://www.president.gov.tw,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