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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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教師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3月8日總處培字第11100121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1110431216企業因應肺炎指引_所有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