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發布單位 : 教師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3月8日總處培字第11100121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