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近期持續增加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請於寒假期間配合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發布單位 : 教師
說明:
一、請貴校(園)宣導親師生於寒假期間務必落實以下防疫措施:
寒假期間校園課業輔導及各類活動,鼓勵採線上方式辦理,非必要活動可暫停或延期。倘舉辦實體活動則務必落實防疫措施,包含固定人員、固定座位、量體溫、戴口罩、落實清消等。開學後學校辦理各師生活動部分,本市將視疫情狀況滾動式修正。
請透過校內聯繫網絡,提醒過年期間,避免參加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員之集會活動,以及減少進入密閉群聚空間,以降低感染風險。
提醒所屬落實勤洗手、注意手部衛生、咳嗽禮節、佩戴口罩、維持安全社交距離,外出可隨身攜帶手部清潔用品(如乾洗手),以利隨時進行消毒。
籲請家長隨時關心學生外出活動軌跡及健康狀況,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等疑似症狀者,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養;如被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個案,亦請即時回報學校。二、學校寒假採線上方式辦理活動(課業輔導、育樂營等),參加之弱勢學生視為實際到校上課,提供幸福晨飽早餐補助,發放期間自111年1月21日起至111年2月10日(以學生實際上課日數計算,不含例假日)補助方式分述如下:
便利商店餐券方式供應:以發放早餐券補助為原則。
合作社、自立廚房或鄰近早餐店多元方式供應:以現金或電匯方式補助經費,每餐33元逕予補助。
三、盤點備妥充足之洗手(備妥肥皂、洗手乳)及防疫用品(額溫槍、耳溫槍、漂白水、酒精、兒童口罩及成人口罩、用餐隔板及快篩試劑),額(耳)溫槍請完成校正,漂白水、酒精等防疫物資,因可於市場自由採購,倘有存量不足者,請於開學前自行完成採購,校園環境維護費用補助款項業已納入本市公立學校111年學校預算「校園環境維護費用」科目,相關費用可由前項預算支應。
四、寒假期間校園開放戶外操場及戶外運動場地,請加強宣導使用民眾配合實聯制、量體溫、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並張貼實聯制QR Code於入口明顯處。
五、開學前請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確認校內環境面、行政面、教學面及輔導面防疫整備情形,請逐一檢視洗手設備可正常運作且備有肥皂或洗手乳,並完成校園環境消毒工作及加強廁所清潔。
六、開學前日,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源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等,進行校園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可用1:50(1000ppm)漂白水稀釋液,以拖把或抹布擦拭,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或依消毒產品使用建議,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七、如校內教職員工生經醫生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請立即通報駐區督學 並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並依「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寒假期間出現確診或居家隔離個案處理工作事項」(如附件)協助個案處理、衛教宣導及提供關懷輔導資源。
八、本局將持續透過數位科技如Line、Telegram、校園通APP、Facebook(新北學Bar)、教育局網頁防疫專區更新防疫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