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獎勵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業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
(一)承辦單位:
南區:新北市中和區樂齡學習中心(復興國小) 。
北區:新北市淡水區樂齡學習中心(淡水國小)。
(二)研習時間:
南區: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北區:1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三)研習地點:
南區: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國小2樓活動中心。
北區:新北市淡水區淡水國小國際文教中心。
(四)參與人員:預計招收新北市各樂齡學習中心志工,或有意加入樂齡學習中心志工者50名,請各中心薦派2-3名志工或學員。
(五)報名時間:
南區:1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北區:110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4點前。
(六)報名方式:電子郵寄或傳真皆可,報名表如計畫附件。
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