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新北市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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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學務處
一、為配合每年教育部舉辦之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活動,並鼓勵市民養成持續學習習慣,爰舉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及表揚活動。
二、本案以設籍本市之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在學學生指具正規學籍,如補校、進修學校、國民中小學、高中、大學、研究所),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足為學習表率者為選拔對象,由本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及民間團體進行推薦,並由教育局組成複審小組辦理之。
三、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本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
110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新北市代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