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公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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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教師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9年12月29日新北衛疾字第1092533865號函辦理。
二、疫情期間請轉知所屬避免參加大型集會活動,倘必須參與者應正確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其他貴校(園)於辦理大型活動原則,請依本局109年12月31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092581499號函辦理。
衛福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