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教務處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行109年婦幼安全「攝影創作」及「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
比賽辦法及相關報名表格在附件中。
一、比賽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攝影創作:設籍本國國民,年齡不限。
國小海報創作:以109年6月後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上開兩項比賽作品,限由個人製作參賽且每人限參加1項並限投稿1件。
三、作品主題及名稱:
主題: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攝影創作」可為人像、風景、生態;「國小海報創作」以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名稱:兩項比賽作品名稱皆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皆限50字以內。
四、作品規格:
攝影創作:
照片不論彩色、黑白、直式或橫式,亦不限拍攝器材。
照片須為1000萬畫素以上,檔案大小介於1MB~10MB,檔案格式為JPG、JEPG或TIFF。
作品製作之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作品另須以5X7吋相紙規格印出。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色彩加亮或色彩校正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國小海報創作: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