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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學校教職員工生遭狂犬病動物咬傷及防堵疫情擴及犬貓,請於112年8月31日前完成校園犬貓狂犬病疫苗施打作業(本校無校園犬貓)

發布單位 : 教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154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師生健康及瞭解各校校園犬貓接種疫苗情形,請配合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儘速於112年8月31日前完成,或於前次預防注射屆滿1年前完成,並於112年9月1日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新北市112年度各級學校校園犬貓數量及狂犬病疫苗施打狀況調查表」。
三、為避免狂犬病疫情擴及犬貓及學校教職員工生遭狂犬病動物咬傷,請各校依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排定之巡迴施打期程,攜帶犬貓前往施打,或自行攜帶犬貓至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施打;若校內犬貓數較多,請逕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至學校施打,同時請注意COVID-19防疫措施。
四、有關全國狂犬病巡迴注射行程及相關訊息,請逕至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975)查詢,由於預防注射行程會持續更新與變動,請各校隨時至該網址查詢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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